孙海霞 赵庆利
2019年初,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水冶镇某物资经销处在未办理相关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建厂用于生产经营,占地面积近5000平方米。
2023年2月,殷都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弃耕抛荒集体耕地保护工作中,对涉土地等资源类案件实行清单式检查时发现该案线索,并及时反馈该院行政检察部门研判,推动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办案的融合推进。
经初步审查,该院认为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法定职责,遂依法启动监督程序。在检察机关组织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涉案经销处负责人指出已缴纳罚款,但不愿拆除违法建筑。行政机关相关人员通过深入细致的释法说理,成功解开了企业负责人的心结。听证员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依法给予被执行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的合理期限。该院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最终,涉案经销处自行拆除了所占土地上的违法建筑,土地复垦到位,恢复耕种。
(孙海霞 赵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