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方案》《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5月10日上午,殷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以案促改专项行动》《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海军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学东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我院《以案促改专项行动方案》《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方案》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王学东检察长就如何开展好“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提出四方面的明确要求:
一是在提升政治站位上抓落实,开展以案促改、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干警要统一思想,主动作为。
二是在结合重点工作上抓落实,结合市委巡察中提出的反馈意见,把意见中反复出现的问题纳入顽瘴痼疾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范围来处理,强化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
三是在确保优质效果上抓落实,坚持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最高检信息化比对联查机制,提升填报效果和填报质量。
四是在强化组织调查上抓落实,政治部要列好清单,做好调查,结合清单内容,认真梳理工作思路,摸清工作节点,配合各部门有序开展落实工作。
会后,各部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措施。